为进一步提升烧碱期货功能发挥水平,更好地服务产业发展,经研究决定,郑州商品交易所 (以下简称郑商所) 增加广东省、天津市、河北省为烧碱期货交割区域,自 SH2608 合约实施。现公开征集烧碱期货指定交割仓 (厂) 库。
一、征集区域范围及启用时间
本次征集区域范围为广东省、天津市和河北省,新征集仓 (厂) 库在 SH2608 合约上启用。
二、升贴水
新增交割区域升贴水如下:广东省升水 400 元/吨,天津市升水 100 元/吨,河北省北部 (包括承德市、张家口市、秦皇岛市、唐山市、廊坊市) 升水 100 元/吨,河北省南部 (包括保定市、沧州市、石家庄市、衡水市、邢台市、邯郸市)0 元/吨。上述交割区域升贴水自 SH2608 合约实施。
三、交割仓库申请条件
具备 《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商品交割仓库管理办法》 规定条件并符合以下要求的企业,可以申请指定烧碱交割仓库资格。
(一) 资质要求
1. 独立的仓储企业法人,自有库房;
2. 具备液碱存储、装卸等有关条件,消防验收合格,具有危化品经营相关资质;
3. 罐区内配备液位仪且可以远程查看;
4. 交割仓库及其担保单位实收资本和净资产均不少于 1000 万元。
(二) 仓储能力
能够保证提供 1 万吨 (湿吨) 以上烧碱期货最低保障库容。
(三) 其他要求
管理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完备、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遵守郑商所的业务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和要求;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和被取消指定交割仓 (厂) 库资格的记录。
四、交割厂库申请条件
具备 《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商品交割厂库管理办法》 规定条件并符合以下要求的企业,可以申请指定烧碱交割厂库资格。
(一) 资质要求
1. 具备危化品生产或经营等相关资质的烧碱生产企业或贸易企业,液碱质量符合工业用氢氧化钠国家标准 (GB/T 209-2018) 规定;
2. 交割厂库实收资本和净资产均不少于 1000 万元。
(二) 业务规模
生产企业液碱年产能 20 万吨 (干吨) 以上;贸易企业液碱贸易量应在行业内达到中等以上,须如实向郑商所申报近两年液碱贸易量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三) 其他要求
管理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完备、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遵守郑商所的业务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和要求;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和被取消指定交割仓 (厂) 库资格的记录。
五、其他申请条件及申请材料
除上述要求外,指定烧碱交割仓 (厂) 库其他申请条件请按照 《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商品交割仓库管理办法》《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商品交割厂库管理办法》 有关规定,以及 《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设立条件》 有关要求执行。
申请资料请按照 《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申请材料》《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厂库申请材料》 有关要求准备 (郑商所网站-交易所服务-会员服务-交割业务指引-仓库申请)。
六、申请方式
符合以上条件且有意向开展相关业务的企业,请于 2025 年 8 月 30 日前将纸质材料原件邮寄至郑商所。申请企业应确保纸质材料的文字图片清晰可见,并依次序装订。封面页应注明 「XX 公司关于指定烧碱交割库申请材料」,扉页附上材料目录,整理成册,加盖骑缝公章。郑商所将根据材料审核和现场考察等情况,择优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