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财经北京 9 月 5 日电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 《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办法》 修订背景?
原办法发布于 2015 年,在规范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管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保险市场持续快速发展,原办法已不能完全适应保险市场发展和监管的要求。同时,内地与香港、澳门签署的 《关于修订
二、《办法》 修订资本保证金存放银行条件的主要考虑?
近年来,我国银行机构资产规模持续增长,原办法存在资本保证金存放银行净资产规模要求偏低问题,此次修订提高了存放银行净资产规模要求,以有效筛选规模适当的银行。为了落实对外开放要求,《办法》 取消了存放银行类型限制,同时为了提高存放银行安全性,优化了审慎监管指标要求,要求存放银行具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
三、《办法》 将资本保证金处置行为事后备案制调整为事后报告制的主要考虑?
《办法》 将资本保证金处置行为事后备案制调整为事后报告制,适当简化了报告资料要求,主要是为了精简保险公司报送事项,优化报送方式,以降低其合规成本,并提高监管质效。同时,《办法》 明确了保险公司对报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压实其报告主体责任,对未按规定进行报告的监管机构将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或进行处罚。
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 《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
编辑:王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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