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1月30日讯(记者 吴公然)11月30日下午,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经过表决,任命: 李波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蔡文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许又德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王慧(女)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付海燕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杨才清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周小辉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 孙建立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林业审判庭)副庭长; 刘登辉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俊颖(女)为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李买生为衡阳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方院平为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阳叶倩(女)为长沙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曾双喜(女)为衡阳铁路运输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蔡俊伟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李买生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邓克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少波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唐玉玲(女)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俊颖(女)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杨才清的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付海燕的衡阳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刘登辉的衡阳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进的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陈明灿的衡阳铁路运输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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