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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2026年1月1日起实施分娩基本医疗费用零自付

2026-1-1 14:15|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 评论: 0|来自: 红网

摘要: 红网时刻新闻12月31日讯(记者 谭倩 通讯员 雷林宸)12月31日,记者从衡阳市妇幼保健院获悉,该院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分娩基本医疗费用零自付,标志着惠及全市孕产家庭的暖心政策即将落地。据悉,《衡阳市分娩基本 ...

红网时刻新闻12月31日讯(记者 谭倩 通讯员 雷林宸)12月31日,记者从衡阳市妇幼保健院获悉,该院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分娩基本医疗费用零自付,标志着惠及全市孕产家庭的暖心政策即将落地。

据悉,《衡阳市分娩基本医疗费用零自付政策》将于202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届时参保孕产妇住院分娩期间,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基本医疗费用将实现“零自付”,切实减轻孕产家庭经济负担,让准父母们能安心迎接新生命。

此次分娩基本医疗费用零自付政策的核心内容为,孕产妇在住院分娩期间(涵盖顺产、剖宫产两种主要分娩方式),凡是纳入医保目录范围内的相关费用,参保人无需自行支付。在参与对象方面,全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只要处于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享受期内且符合享受范围,均可享受该政策红利。在费用包含项目上,政策覆盖分娩期间医保目录内的住院费、诊疗费、护理费、基本药物和材料费等基本生育分娩相关费用,全面保障分娩基本医疗需求。需要注意的是,部分个性化需求项目不纳入“零自付”范围,主要为医保目录外的医疗服务项目、药品、耗材,例如VIP病房、特殊药品、美容缝合、高端医用耗材等,此类费用需由个人承担。

此外,存在两类除外情况需按现行政策执行费用结算:一是分娩过程中发现子宫肌瘤、卵巢囊肿等病症,相关手术费用按现行标准由个人自付;二是出现产后出血、重度子痫、胎膜早破、胎盘早剥、顺产失败转剖宫产等特殊情况时,将退出“零自付”政策,费用按原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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