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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李娜 每经编辑|叶峰 在拥有超过10万粉丝的雪球账号上发布荐股文章,次日便通过控制的其他账户反向卖出对应股票。这套“左手荐股、右手卖出”的操作,最终让金永荣付出了沉重代价。 浙江省证监局最新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当事人金永荣(雪球账号“金浤”)因操纵证券市场,被没收违法所得4162.39万元,并处以一倍罚款,合计罚没金额高达8324.78万元。同时,他还被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大V操纵市场遭顶格重罚 据监管机构查明,2024年9月2日至2025年4月16日,金永荣在知晓其荐股行为具有影响力的情况下,于其雪球“金浤”账号公开发文评价、推荐“启迪环境”“路维光电”“光华科技”等32只股票,并控制相关账户组在荐股后的当日或次日进行大量反向卖出交易。按当日及次日卖出口径计算,金永荣的交易金额合计630,594,337.30元,违法所得合计41,623,864.21元。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证券账户开户资料与情况说明、委托交易流水、银行账户流水、相关人员询问笔录、交易所相关数据信息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浙江证监局指出,金永荣对证券发行人公开作出评价、推荐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影响或意图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违反《证券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所述违法行为。 具有较大知名度和影响力 面对监管调查,金永荣及其代理人提出了多项申辩理由,试图减轻或免除处罚。 关于市场影响力,金永荣自称仅为“普通散户”,粉丝数量有限,且雪球平台的阅读量数据不真实。 浙江证监局指出,金永荣长期使用“金浤”账号在雪球平台发布荐股文章,并辅以在淘股吧、微信公众号、小红书等其他平台开通账号发文发帖宣传,参与淘股吧实盘比赛以及直播分享选股逻辑等形式,积累名气和受众。 截至2025年4月,雪球“金浤”账号粉丝数量超过10.7万人,2024年9月至2025年4月期间发布帖文的单篇平均阅读量高达130万次,单篇荐股类文章最高阅读量高达808万次。更为关键的是,沪深交易所测算证实,该账号发布的荐股文章对相关股票价格和成交量有较大影响。 符合抢帽子特征 行为性质的认定是值得关注的另一焦点。金永荣辩称,其发帖是自我复盘与学习手段,帖文中标注了不推荐买卖等免责声明,交易则是高抛低吸的一贯策略。 对此,浙江证监局指出,当事人在明知其雪球“金浤”账号具有影响力、大量粉丝跟随其发帖进行交易的情况下,在公开发帖对案涉股票进行分析、评价、预测或推荐后,于当日或次日即实施大量反向卖出交易,与其发帖荐股意思表示相矛盾。当事人提出的所谓一贯交易风格,发帖出于自我表达和学习目的,未发布未经证实、夸大或虚假的信息等理由,不足以阻却其交易行为的违法性。当事人是否分享亏损股票与本案违法事实认定无关。 同时,案涉发帖构成公开荐股。案涉发帖具有公开性,内容性质上属于对上市公司或股票的分析评价、预测或投资建议。针对部分股票,当事人存在通过反复发帖、转发之前所发荐股帖文等方式不断巩固强化推荐逻辑的情况。部分发帖通过展示所谓交易感受与仓位记录,向外界传递自身已加仓买入或未卖出股票的信号,足以对投资者产生引导跟随交易影响。标注“不推荐买卖”“不作为买入依据”“会根据盘面决策操作”仅为形式免责,不影响行为性质认定。公开荐股的帖文均明确提及股票名称或代码,或结合此前发帖内容而指向明确的股票标的。 另外,当事人客观交易行为符合“抢帽子操纵”的典型特征。当事人在荐股后的当日或次日进行大量反向卖出交易,甚至将部分股票在发帖荐股后的十几分钟内清仓卖出,发帖时间与反向交易行为紧密关联,当事人发帖后的买入行为无法阻却对其操纵行为的认定。当事人大量所谓做T交易,实质为针对同一只股票反复循环操作“买入-荐股-卖出”,其买入卖出时机与荐股发帖时间紧密关联。 随着社交媒体发展,个人投资者通过网络平台积累影响力后,其言论与交易行为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 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此案敲响了警钟。网络平台上那些看似无私分享的投资建议,背后可能隐藏着利益冲突。盲目跟随大V操作,可能成为被收割的对象。 本次的严厉处罚,明确了监管红线:一旦具备市场影响力,其公开言论后的反向交易就可能构成操纵市场。 封面图片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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