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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沙法克新闻报道,伊拉克内阁会议批准了工业和矿产部工业发展和组织司根据修订的《伊拉克产品保护法》(2010 年第 11 号)提出的建议,决定如下: 1.继续对所有进口至伊拉克的塑料安瓿瓶征收65%的关税,期限为四年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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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法克新闻报道,伊拉克内阁会议批准了工业和矿产部工业发展和组织司根据修订的《伊拉克产品保护法》(2010 年第 11 号)提出的建议,决定如下: 1.继续对所有进口至伊拉克的塑料安瓿瓶征收65%的关税,期限为四年且无任何减免。 2.对用于包装软饮料、果汁和能量饮料的铝罐征收额外30%的关税。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 120 天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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