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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每经编辑 黄胜 10月17日,上海发布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 对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5%;对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且贷款所购住房位于中国(上海)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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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编辑 黄胜 10月17日,上海发布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 对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5%;对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且贷款所购住房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及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宝山、金山6个行政区全域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本通知自2024年10月18日起施行。2024年10月18日前受理的公积金贷款按原政策执行,2024年10月18日(含)后受理的公积金贷款按本通知执行。
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孔泽思 摄 9月29日晚,上海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包括调整住房限购政策、化住房信贷政策、调整住房税收政策等。 该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在调整住房限购方面,《通知》明确: 一是,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单身人士购买外环外住房的,购房所需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年限,调整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1年及以上。 二是,对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3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购买住房套数方面享受沪籍居民家庭的购房待遇。 三是,在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实施更加差异化的购房政策,对在临港工作、存在职住分离的群体,在执行现有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可在新片区增购1套住房,促进职住平衡。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VCG1114602039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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