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期货日报】
期货日报网讯 (记者 杨美)近日,中证投服中心全面修订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证券期货纠纷调解规则》(以下简称新 《调解规则》)。此次修订是中证投服中心立足十年纠纷调解实践,落实 《关于完善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深入推进源头治理的工作方案》《关于推进金融纠纷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要求调解组织加强规范治理,依法高质量开展调解工作的重要举措,旨在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规范调解流程、提升服务效能,为中小投资者提供更专业、高效的权益保障渠道。
新 《调解规则》 紧扣 「规范、高效、专业」 目标,推动调解工作从 「有保障」 向 「更优质」 升级,主要凸显了以下三方面特色:
一是突出调解范围,纠纷受理更精准。新 《调解规则》 聚焦中证投服中心 「全国性、全市场」 调解职能定位,明确受理范围涵盖资本市场全领域民事纠纷,既包括投资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涉众型纠纷,也包括投资者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基金公司等市场主体之间的个案纠纷,并明确相关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收到调解参与通知书应当参与调解,进一步落实法定强制调解制度。同时,精准界定不予受理的情形,对生效判决已确认权利义务、中证投服中心已调解结案等情形作出明确排除性规定,为公众提供清晰指引。
二是完善调解程序,纠纷处理更高效。新 《调解规则》 依据纠纷案由、纠纷金额及当事人数量等要素,在原有简易程序、普通程序、小额速调程序的分级基础上,针对重大涉众型、复杂新型纠纷增设 「疑难复杂程序」,形成四级程序体系,明确各类程序的调解资源配置标准,实现繁简分流、类案专办。同时,优化线上线下业务流程,调解当事人可通过 「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在线调解平台」 实现调解申请、证据提交、协商沟通、协议签署等全流程 「掌上调解」,亦可现场与调解员面对面沟通,多举措提供便捷服务,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
三是强化调解管理,服务根基更扎实。新 《调解规则》 增设 「调解组织与调解员」 专章,调解站管理方面,明确与全国各证监局、地方行业协会合作共建的 35 家调解站为属地服务网点,承担属地案件办理、跨部门对接、辖区调解员管理等职责,统一服务标识、统一工作标准,为投资者提供就近便捷的调解服务。同时,进一步强化对调解站人员、业务、财务的全流程管控及日常监督。调解员管理方面,进一步明确学历背景、从业经验等任职资格,建立 「专业培训+个案小结+回访抽查」 的全链条管理机制,促进提升投资者服务质量。调解员名册通过官网公示,方便公众查阅。
作为资本市场唯一的全国专业性调解组织,自 2015 年开展调解工作以来,中证投服中心充分践行新时代 「枫桥经验」,构建覆盖全市场的纠纷调解网络,建立相对完备的制度机制,化解了一批投资者与市场经营主体的矛盾纠纷,形成了良好的调解工作基础,带动提升了证券行业纠纷调解整体水平。2020 年,中证投服中心设立全资子公司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专门承担调解职能。截至 2025 年 9 月,累计受理各类纠纷超 3 万件,为 2.3 万名中小投资者挽回损失超 43 亿元,占资本市场总量的五成以上。
下一步,中证投服中心将以新版规则施行为契机,持续规范运作,完善调解机制,优化调解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行业调解主渠道作用,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源头,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