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证监会正在从三个方面着手努力加强对资本市场造假第三方的约束力度。
第一,争取出台 《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从法律法规层面赋予证监会对配合造假第三方进行立案调查与行政处罚的权力。
第二,推动政府部门之间 「齐抓共管」。证监会初步查明配合造假第三方后,将其移送给相应主管部门处理。例如,涉及银行的移送至金融监管总局,涉及央企的移送至国资委,涉及地方国企、地方私企的则移送给地方政府。据了解,目前移送工作已经全面启动,并且取得初步效果。
第三,对配合造假第三方进行通报,以便于所涉主管部门 「各管各的」。
编辑: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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