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北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更好满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有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坚持首都城市战略定位,落实好城市总体规划,8 月 8 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印发 《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自 2025 年 8 月 9 日起施行。
一、《通知》 明确符合条件家庭在本市五环外不再限制购房套数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实施以来,五环外平原新城地区宜居宜业水平和综合承载力显著提升,为了更好地满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职住平衡,《通知》 明确,符合本市商品住房购买条件的居民家庭,购买五环外商品住房 (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不限套数。即:京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 2 年及以上的非京籍居民家庭,购买五环外商品住房不限套数。同时,《通知》 明确,对成年单身人士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的,按照居民家庭执行限购政策。
居民家庭购买五环内商品住房的政策不变,京籍居民家庭五环内限购 2 套,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 3 年及以上的非京籍居民家庭五环内限购 1 套。
二、《通知》 从四方面加大了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
(一) 扩大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支持范围。《通知》 明确,对借款申请人 (含共同申请人,下同) 在本市无住房但全国范围内有 1 笔已结清公积金贷款记录的,由此前认定为二套房,调整成认定为首套房。以房屋总价 400 万元,公积金贷款 100 万元、贷款年限 30 年为例,由二套房调整为首套房后,首付款最高减少 60 万元,月供最高减少 253 元。
(二) 加大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在最高贷款额度方面,《通知》 明确,将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 60 万元提高至 100 万元,大力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如借款人满足适用公积金支持建筑绿色发展、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等政策的条件,还能享受贷款额度上浮的政策优惠,最多上浮 40 万元,最高可贷款 140 万元。
在最低首付款比例方面,《通知》 明确,将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购买五环内住房不低于 35%、购买五环外住房不低于 30%,统一调整为不低于 30%,不再区分五环内外。
(三) 提高每缴存公积金一年可贷额度。《通知》 明确,由每缴存公积金一年可贷 10 万元提高至可贷 15 万元。借款人申请 120 万元贷款,由原需要缴存公积金 11 年零 1 个月,降低为缴存 7 年零 1 个月。如借款人满足适用公积金支持建筑绿色发展、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等政策的条件,还能享受贷款额度上浮的政策优惠,最多上浮 40 万元,首套住房最高可贷款 160 万元。
(四) 落实 《北京市深化改革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通知》 明确,支持缴存人在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同时申请公积金贷款。目前,缴存职工购买本市新建住房且已签订购房合同的,可通过提供网签合同编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申请公积金贷款。
编辑:左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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