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日报》8 月 20 日讯 (记者 吴旭光) 8 月 20 日晚间,*ST 观典发布公告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分别收到公司董事长高明,及董事程宇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高明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程宇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
辞职后,高明担任公司高级顾问职务,且将继续认定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支持公司研发工作;程宇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今日 (8 月 20 日),天使投资人郭涛对 《科创板日报》 记者分析表示,这一人事安排折射出企业典型的 「断腕求生」 策略。*ST 观典身处保壳关键期,董事长卸任实职可视为切割历史责任的信号——既规避因业绩持续亏损引发的追责风险,又通过转为技术顾问维系其专业价值。
「保留核心技术人员身份具有双重意义:一方面稳定研发团队,防止技术断层加剧经营危机;另一方面向市场传递 『聚焦主业』 的预期,为重组或引入战投创造条件。而总经理留任确保经营连续性,形成 『去旧帅保核心』 的过渡架构,本质是通过最小化震荡实现权力重构,为后续资本运作预留空间。」 郭涛补充说道。
7 月 30 日,根据上交所发布的公告,*ST 观典及其相关责任人因信息披露违规受到通报批评。被通报批评的责任人包括*ST 观典时任董事长高明、时任财务负责人刘亚恩和王彦。
经查明,*ST 观典在 2022 年年度报告至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财务报表中存在多项会计差错,具体包括对资金占用会计差错的更正和收入确认流程的不准确。2023 年,该公司财务人员未严格依据项目验收单确认收入,导致披露的季度收入不准确。此次更正涉及 2023 年多个季度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调减,调减幅度分别为 26.27%、23.27%、19.62% 等,且对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净利润也产生了影响。
今年 7 月 7 日晚间,*ST 观典公告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高明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公司股票自 7 月 8 日起被上交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仍为 「*ST 观典」,股票代码、涨跌幅不变,不停牌,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依据 《证券法》 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相关规定:对*ST 观典给予警告,并处以 950 万元的罚款;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高明、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振冰、原公司财务总监刘亚恩、公司财务总监王彦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400 万元、330 万元、120 万元、90 万元的罚款。上述罚款累计总金额为 2890 万元。
此外,早在今年 6 月,上海证券交易所于发布纪律处分决定书,对*ST 观典及时任董事长高明、时任总经理程宇以及时任财务负责人王彦,予以公开谴责。
原因是,*ST 观典 2024 年业绩预告、业绩快报相关重要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未对影响营业收入预计因素进行任何风险提示,且相关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严重影响了投资者的合理预期,情节严重。
《科创板日报》 记者注意到,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高明股权处于质押冻结状态。
8 月 18 日,*ST 观典发布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高明所持有的 906 万股被冻结,占其所持股份的 6.06%,占公司总股本的 2.45%。截至公告披露日,高明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1.05 亿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70.04%,占公司总股本的 28.26%。
高明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同样为 1.05 亿股,占合计所持股份的 55.74%。
此次股权冻结由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冻结起始日为 2025 年 7 月 10 日,冻结到期日为 2028 年 7 月 9 日。公告指出,本次股权冻结事项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与公司治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关注并督促高明与相关方协商处理股权冻结事宜。
*ST 观典主营业务为无人机飞行服务与数据处理、无人机系统、智能防务装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ST 观典 2025 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1316 万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亏损 1653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