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9 月 28 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农业农村部原党组书记、部长唐仁健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唐仁健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追缴在案的唐仁健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2007 年至 2024 年,被告人唐仁健利用担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甘肃省委副书记、省长,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 2.68 亿余元。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唐仁健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唐仁健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大部分已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唐仁健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唐仁健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四十余人旁听了庭审。